沈骞接着往下说。
“刘华和金五说他住的房子小,影响罗大娘休息的时候,她就说过想找一份工作。
金五说,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金五的本意就是以后再说,不是不管了。
不说现在找一份工作有多难,金五也考虑到了她日后改嫁的问题。
金五已经冷静的多了,刘华找了工作之后还会回去吗?孩子又不是亲生的,丈夫又死了,不能说觉得的吧,结果几乎是可以预计的到。
不过金五也理解,因为这是人之常情。
但是现在给她找工作不行,罗大娘因为腿的毛病,自己还不能照顾好自己。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最起码要等大娘能照顾孩子之后,再考虑是不是给她找份工作。
刘华以为金五是拒绝了她的要求,想必因此她才去找杜宇试试。
金五听说她去找杜宇了,其实心里挺不得劲儿的。
大娘现在这个样子,她就不能照顾一阶段孩子吗?
金五其实是想和她说说这件事情。
罗大娘现在正用人的时候,等她二次手术成功之后,刘华想去干什么都容易了。
谁想到金五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她掐孩子。
罗建国的小儿子疼得眼泪汪汪地却不敢哭。
那么小的孩子疼了不敢哭,很显然这不是第一次。
不仅如此,她还咒骂孩子和罗大娘,还有已经牺牲了的罗建国。
金五当时愤怒异常。
金五看见了刘华的真面目,刘华还能从金家得到什么好处吗?
至于罗大娘和孩子,金家还管不管了,刘华肯定是一点都不在乎的。
她是烈属,她要是闹起来,有关部门肯定会管的。
罗建国还曾经是夏政委的警卫员,刘华就是哭到了夏政委面前,夏政委也不可能不管。
而且,其中恐怕还有别的事。”
宋岩对刘华的鄙视又增加了一层。一个三岁的孩子,她至于那么狠吗?
这人的心态真是难测!
“还有一件麻烦事儿!
刘华还留在派出所里,当时部队的人想带走,派出所没让。毕竟是他们接的案子,刘华又不是部队的人,部队上还真不好强行带走!”
这回金五可真是麻烦大了。
第二天休息的时候,沈骞基本上也没在家。
和金五生气归生气,但是也不想看他落在坑里。
根据对金五的审问他们检查过,孩子身上确实有被掐的痕迹。
有两个青紫的掐痕,掐痕也很重。
但是刘华说她是把孩子当成自己的儿子,孩子犯错了总得管一管呀。哪个当妈的不打孩子?
我就掐了一次孩子,怎么了?
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还是很深入人心的。
刘华的说法也不算是大毛病啊。
沈骞冷笑,“如果是她每次都掐一个地方呢?”
宋岩:这个刘华可真是够狡猾的了。bigétν
而且每次都掐在一个地方也算是个技术。
孩子太小问不出来什么,孩子就说掐,掐的。更别说事情的经过了。
就是问出来了也不能当做证词。
而且罗大娘也不知道刘华虐待孩子。
她都不知道事情怎么突然搞成这样了。
潘兰兰让罗大娘好好劝劝刘华,仔细想一下当天的事情,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毕竟把他们一家接出来花费不少,而且第二次的手术预计要比一次的花钱还要多。他们金家可是一点迟疑也没有的。
要说他们对刘华哪一点不够意思的话,就是她想要一份工作,她们没有帮忙。
潘兰兰也说了,不是不想帮忙,是暂时不帮。毕竟刘华上班的话,两个孩子没人照顾。
金五当时没答应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是打算罗大娘的腿好了之后再帮忙!
潘兰兰和罗大妈说了杜宇的想法。
临时工的工资是养不活一老两小的。
因为他们没有京都户口,要买高价粮,还要上学租房什么的,根本不够用。
总不能让刘华在京都上班,然后把老的和小的扔在乡下吧。
所以杜宇认可日后掏钱贴补她们过日子,也没打算给刘华找工作。
潘兰兰这话说的很有艺术性啊。
其实给罗大娘治好腿,给刘华找工作,这才是最省事的。
不管有多大的恩情,帮到这种程度也够了。
可是杜宇不同意,认可日后掏钱补贴,为的是什么呢?
罗大娘真是个朴实的人,但是也不傻。
让金家掏钱给她治腿,是不得已的,其他的她没想再赚便宜了。ъitv
刘华却一心想让金家帮她找工作。
而且这事儿刘华从来没和罗大娘说过。
罗大娘的心也拔凉拔凉的。
这刘华到底想怎么打算啊?
刘华算是个漂亮的姑娘,那是在乡下。杜宇也年轻漂亮,时髦又有文化……
金五跪在在她面前的样子,至今还在罗大娘的心里。
她不相信金五会干那样的事儿,可是刘华就不松口,她劝了也没用。
金五肯定也不承认的。
这件事情暂时就僵持在这了。
因为部队这边有沈长川找的关系,逼的不紧。金五暂时被扣押着。
关于刘华这里,就看金家怎么努力了。
可是这都半个月了也没有个结果。
派出所的同志说刘华的精神压力太大,整个人都非常紧张。不敢出门,害怕见人。整个人都恍惚了。
杜宇给刘华和罗大娘租的房子是按月租的。
杜宇本来是说好了租三个月。
因为和房东彼此都熟悉,房租还真没给呢。
说好了最后一起给的。
现在租房子的人很多,空房子随时都可以租出去。
房东也不怕她们走了之后房子租不出去,所以根本就不用预先确定她们住多长时间。
她们是什么情况房东也是十分清楚的。
要说金五对刘华耍流氓,房东觉得用脚趾头想这事都不能是真的。
金五对罗家感恩,人家可是实打实的掏钱呀。
结果却是这样的!
房东也是泼辣的,干脆就找罗大娘和刘华要房租。
你们趁早交了之前的房租搬出去。
派出所所长蒋志军同志来说情。
咋的呀?房子是我自己的,我愿意租就租,不愿意就不租,你还以为是前几年啊?
我现在有房子,我可以让他空着,我乐意!
罗大娘是个要脸的人,知道事情变成这样,她也难受的要死,可是有什么办法?
罗大娘和刘华是军烈属,也不能让他们露宿街头啊。
这位所长同志又帮她们找好了房子。
刘华和罗大娘根本就没有多少东西,收拾收拾就可以走。bigétν
都在一片住着,派出所所长给找的房子是谁家的,这个房东也知道。
房东在刘华还没搬进去之前,先去了下一个房东家了。
这也是个四合院,房东家三间房子,有一间是空着的,所以外租。
房东就站在院子里,把刘华占了金家多少便宜,花了人家多少钱,说的明明白白的。
她想在京都找工作,然后甩了一家老小。
金家两口子正是因为看明白了这一点,不同意,所以被她报复了。
你们居然把房子租给这样狼心狗肺的人家。
不怕那一天你们惹恼了她,她再把你家人给讹了啊?
其实也就是租个房子收个房租,这一家人家就是知道刘华家办的事,也没多想。
现在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给老太太看病还要养着四口人,可真是不小的一笔钱啊?
而且事情的真相是什么样的?谁知道啊?
这个时代城市人确实有很明显的优越感。尤其是京都人更是优越感浓重。
刘华和杜宇一比,还真是土的掉渣了。
以前不知道刘华,但是最近这事闹的这一片人都认识她。
顺带的多次拜访的杜宇也被认识了。
得,这样的人,房子可别租了!反正也没收定钱。
派出所的同志说情也不好使,我啥事也没犯,我不怕你。
这里的房子的主人说啥不租了,没办法那再找下一家。
这个房东还真是个狠人。
她就跟着刘华一家,让他家的儿子跟附近的有房子人家打招呼,有房子也不能租给这家人。
宋岩都好奇了,为啥这个房东这么卖力?
潘兰兰知道的一清二楚。
这家的大儿子在棉纺厂上班。
前几年有人写了举报信说他偷了棉布,就藏在他自己的储物柜里。
保卫科的人一翻还真翻出来了棉布。
他盗窃就要被落实了。
当时是金家的老三接到的报案,他是问了疑犯,又勘察了现场。
反正是最后还了人家一个清白,棉布不是他偷的,而是被栽赃陷害的。
所以人家一直是感恩戴德的。